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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基本体系和热点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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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系Р法典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六十条:本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同时废止。РРР2.3 《民法典》体系的特点Р法典体系比较:Р《法国民法典》的基本体系(古罗马《法学阶梯》结构):三编制Р《德国民法典》的基本体系(古罗马《学说汇纂》结构):五编制РР我国《民法典》体系的创新之处:Р 独创“人格权编”; ——确保人格权的开放性。Р 将债法编分解为合同编和侵权责任编;——将两种债的发生原因进行明确区分。РРРР3.1 《民法典·总则》热点问题Р案例链接:(2001)滨马民初字第129号案;Р2001年7月27日下午5时许,已怀孕6个月的裴某与丈夫吴某甲在其居住的小区门前小道散步。此时,住裴某楼下的钱某驾驶二轮摩托同向从其身旁超越,恰逢裴某身体左转,钱某所驾摩托车尾箱碰撞了裴某腹部,双方发生口角后即各自离开现场。Р7月29日凌晨,装某因身体情况异常被送往某市妇幼保健医院治疗,医院诊断为胎膜早破,先兆早产、采取了抗炎保胎措施。2001年8月8日,裴某早产一女婴吴某乙。经查,吴某乙系早产儿,身体免疫力低下,出生后即住院治疗14天,花去医药费3854.96元。Р思考:早产儿吴某乙是否能够成为本案的原告?РРРРР3.1 《民法典·总则》热点问题Р法典链接: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三条: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六条: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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