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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独家庭”社会工作介入研究

上传者:读书之乐 |  格式:pdf  |  页数:66 |  大小:1060KB

文档介绍
二。①子曰:“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失独者,再也没有子女为他们行生死之礼。那么,我们只能期待着国家、社会、公民,伸出执礼之手。国家计生委原巡视员、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原理事长苗霞介绍,针对“失独”家庭的心理帮助,中国计划生育协会已经邀请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工作系编写教材,由专家在全国范围内对计生工作人员进行社工培训,使服务更加科学化、专业化。从精神关怀上讲,社会组织和民间社工机构需要发挥一定作用。计生、工会、妇联等部门应组织更多的亲情抚慰活动,可以把失独者组织起来,让他们互相倾诉、相互关怀,相互取暖。也希望有更多来自社会组织和民间机构的支持,公共媒体舆论也可以加入进来,共同努力帮助失独者走出阴影。中国社会工作教育协会秘书长史柏年提出,失独家庭组织起来可以相互支持,但是要避免完全陷在这样一个团体里面,减少与其他社会成员的交往实际上不利于他们走出阴影。因此,在对失独家庭开展的支持小组工作中,同样需要特别考虑这个问题。同时,他提出了经济支持、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三管齐下”的办法。从经济来讲,要把对失独家庭这样的风险补偿标准提高;在生活照料方面,要发展社会性的养老,包括机构养老以及社区养老;第三个层面就是精神慰藉,社会公众的理解很重要。1.2.2国外相关文献综述虽然国外没有类似我国的“一孩”政策,但是作为一种人口现象,独生子女在其他国家同样是存在的,尽管国外父母多有宗教信仰,且对子女的养老依赖程度没有中国人强烈,但是独生子女引发的一系列问题也有着某种程度的相似性。早在19世纪末,西方学者就开始注意到独子家庭增多的现象并尝试进行研究。有学者表示,由于目前国外高昂的育儿成本以及女性生育年龄的普遍推迟,国外的独生子女人数也在不断升高,甚至有专家预测不超十年许多国家都将成为“事实上的独生子女国①宋利彩.“失独”家庭风险需社会共担[N].中国妇女报,2012-8-23(A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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