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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科研管理典2013年版-中国政法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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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校牵Р头组建的协同创新中心。以教育部重点研究基地诉讼法研究院和Р证据科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为基础,充分整合校内资源,培育司Р ·1·Р中国政法大学科研管理典Р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以教育部重点研究基地法律史学研究院和Р北京市重点研究基地法治政府研究院为基础,充分整合校内资源,Р培育社会治理(暂定名)协同创新中心;以人权研究院和国际法Р学院为基础,充分整合校内资源,培育全球治理(暂定名)协同Р创新中心。学校将根据学科发展和教育部重点研究基地的建设情Р况,培育新的协同创新中心。Р 四、学校各职能部门应将协同创新中心作为学校管理体制改Р革“特区”或实验区积极培育,制定特殊扶植政策,实行新的运Р行体制。学校出台的所有改革措施都可在协同创新中心先行先试,Р构建创新环境与氛围。协同创新中心在人事聘任与考核、学生培Р养机制、招生模式和规模以及国际学术合作交流等方面享有改革Р的相对自主权,学校为协同创新中心提供各种激励政策支持,构Р建组织创新、协同管理、资源整合与成果共享等制度体系,形成Р有利于协同创新和解决国家重大需求的长效机制。Р 五、协同创新中心要建成高校牵头,积极吸纳国内外优势力Р量,协同创新的新平台。建立实质性协同的组织管理机构,包括:Р1.理事会,理事由协同高校以及其他协同单位代表组成,负责中Р心重大事项的决策;2.学术委员会,负责把握学术方向、指导人Р才培养、参与人员遴选、推动国内外合作等;3.中心实行主任负Р责制,设立协同高校主任联席会制度,并在协同高校分别设立办Р公室,负责中心的运行管理。Р 六、协同创新中心按照“世界一流”的目标,自主制定科学Р研究发展计划,实行面向国内外的科研项目公开招标制度,根据Р科研发展规律,建立相对独立的科研考核、奖励和评价制度。Р 七、在协同创新中心协议和工作框架下,推进本科教学和人Р才培养体制机制创新,推动协同高校之间在本科生课程设置和人Р·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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