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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巾帼社会工作服务中心财务管理制度

上传者:叶子黄了 |  格式:pdf  |  页数:16 |  大小:468KB

文档介绍
.公用经费、及专项工作经费借支:1 万元以下报理事Р长审批,1 万元以上(含 1 万元)通过理事会表决并报业务Р联系部门备案。Р(四)借款申请流程Р 1、申请人填写借款审批单及活动费用申请表,签名Р(附相关的附件表) Р 2、项目主管及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名Р 3、财务会计初审Р 4、理事长审批(1 万元以下) Р 5、理事会审批(1 万元以上(含 1 万元)) Р 6、出纳处借款Р 第十六条费用报销管理Р (一)会计和出纳Р 中心设专职会计和出纳各一人。主要负责中心的财务Р管理、账目管理、预算清缴以及项目预算等财务工作。Р (二)中心所有项目都须设立独立账户,单独记账、Р独立核算,各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可报销的费用包括:活Р动费用、差旅费、物资采购费用、交通费以及其他由于工Р作原因而发生的费用。Р (三)报账程序Р为提高中心各项目的报账效率,根据中心各项目申请Р书的财务预算及相关管理规定,设定适合中心的报账流程: Р 关于报销的流程Р 报账人填写报销单,粘贴发票及相关消费凭证(因交Р通或活动产生的费用开支需附上明细表,注明何时何事产Р生多少费用,列明分项及合计费用) Р 1、报账人、经手人签名Р 2、财务会计初审(主要检查资料是否齐整),签名Р 3、理事长审批(1 万元以下) Р 4、理事会审批(1 万元以上(含 1 万元)) Р 5、出纳处报销(有借款的与出纳沟通多除少补,包括Р余额的退还或预算款项的报销,附上活动费用申请表) Р (四)费用报销的审批程序和权限Р 中心各项经费报销凭证需有 2 名经办人。必须是中心Р在职人员(含借调人员),主要经办人在支付证明单经手Р人栏签名,而另一名经办人在支付证明单的证明人栏签名。Р2 名经办人再同时在发票背面签名(大额发票)。费用开支Р1 万元以下报理事长审批,费用开支 1 万元以上(含 1 万元)Р通过理事会表决并报业务联系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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