巾帼志愿者服务制度总则第一条巾帼志愿者服务,是由妇女自愿报名参加,奉献爱心服务社会的志愿者服务组织。第二条组织原则:活动组织者要协调好组织内部关系,为活动实施创造条件,提供必要的服务。第三条服务宗旨:通过巾帼志愿者活动,为社会提供志愿服务,弘扬扶弱助残的社会风尚和舍己为人的传统美德,奉献爱心,服务社会。第四条服务口号:只要献出一份爱,生命就会因你而精彩。第一章巾帼志愿者守则为使巾帼志愿者更好地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树立和宣传志愿者的良好形象,对巾帼志愿者提出以下要求:第一条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组织开展各种志愿服务。第二条以自身的行动倡导奉献精神,把爱心献给社会和急需帮助的人,实践友爱、互助、奉献。第三条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服务技能。第四条顾全大局,维护志愿者形象和集体荣誉,树立巾帼志愿者良好的社会形象。第五条热情为服务对象服务,态度谦和,耐心细致。第二章巾帼志愿者纪律巾帼志愿者须自觉遵守以上规定和服务制定的规章制度,服从组织安排,认真完成任务。第一条上岗服务期间,志愿者必须佩带“巾帼志愿者”统一标志,仪表端庄、举止稳重。第二条活动期间,巾帼志愿者必须准时达到服务地点,不能迟到、早退,必须讲信用。第三条参加活动的巾帼志愿者必须遵守纪律,服从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