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预见、不能避免也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一般指地Р震、台风、洪水、战争等。如暴雨在极短时间内致使地下车库内的车辆被淹,造成损失,地下车Р库的排水系统没有问题的话,物业管理公司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Р (2)正当防卫。正当防卫是指当公共利益、他人或本人的权利道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Р时,行为人对侵害人所采取的合法的防卫措施。如物业管理公司的保安人员在捉拿小偷的过Р程中,将小偷刺伤,此行为城于正当防卫,物业管理公司不需承担责任。Р (3)紧急避险。紧急避险是指为避免较大利益受损,而不得已采取的损害另一较小利益的Р行为。Р (4)受害人自己的过错致使损害发生的。按照民法的基本原理,行为人因自己的行为受到Р损害,应当由自己来承担责任。如业主因自行装修房屋,致使房间的电路受到损害,应由自己Р承担责任。Р (5)第三人过错致使损害发生的。第三人过错致使损害发生有区别不同的情况。如果第Р三人的过错单独导致损害的发生的话,被告可以免责,由第三人承担全部责任。如果损失的发Р生是第三人、原告、被告中的两者或多者的过错导致,则在分清责任的从础上,各自承担自己的Р过错所造成的损失。Р 以上内容应当结合实际展开一定的闸述,每要点4分,共20分。Р五、案例分析题(本题15分) Р 15. (”本案主要涉及到两类法律关系: ・是物业管理公司与车主形成的车辆保管合同关Р系;(2分)另一个是物业管理公司与收费主竹部门形成的行政法律关系。(2分) Р (2)无权,(2分)因为小区公共部位已经摊人到业主所购房屋的建筑面积中,所以小区全Р体业主拥有该部分的使用权,物业公司在没有征得业主同意的情况下,无权使用小区公共部位Р进行牟利。(4分) Р (3)不能成立,(2分)因为行政法律关系和民事法律关系性质不同,不能混淆在一起处理,Р有关物业公司对车主的民事责任问题,只要运用合同法中的相关规则即可处理。(3分) Р 1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