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预览

关于罪犯的个别教育

上传者:蓝天 |  格式:pdf  |  页数:27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然案例中彭犯的抗改最终被成功转化,但是从经济学角度考虑,按转化时间平均计算行刑成本,投入过大,收效甚微。 1.2.3教育的形式缺乏专业性案例中,民警对彭犯的个别教育历时五年,教育方式却是400余次的个别谈话教育,没有采取其它有效的配套方式或辅助措施。这五年期间,民警对彭犯主要是关心、感化、鼓励和帮助,有几次个别谈话中彭犯极不配合,说话不堪入耳, 甚至将马桶打翻,污秽溅了民警满身,民警也只是宽容忍让。类似这种罪犯不配合和抵制行为,民警到底该如何对付?大多数民警要么选择放任不管,要么只能选择阿Q式的大度。因为,现在法律法规更多地是强调罪犯的权益保护和对监狱民警执法行为的条条框框的限制,而没有专业的应对措施,使得民警想教不知道怎么教才能教好,想管不知道以什么方式管才不犯规。像本案中,民警虽然脸都气绿了,最后还是强压怒气,包容一切。这反映出当前个别教育缺乏专业的方法。除了个别谈话、真情感化外,没有更具针对性、操作性的其它个别教育方法相辅助,导致改造效果收效不明显。正因为当前个别教育的形式和内容单一,民警的业务水平也提高不明显,专业性也不强。专业的心理矫治人员寥寥无几,针对不同的个别训练项目,没有专门的民警负责,基本上是一个罪犯由一个民警包教到底,没有分工合作的科学机制。 1.2.4教育的内容本末倒置案例中,包教民警一次次用真情感动了彭犯,让他怀着对民警的感恩之情而决心洗心革面,重新做人;在彭犯家中遇到特殊困难时,监区给予1000元的资助,以缓解彭犯当时焦虑。这些表面上的确起到的作有,但实际上并没有解决彭犯自身真正的问题:一是其人格上的缺陷没有矫正,如情绪管控力差,易冲动、行为有暴力倾向等;二是犯罪行为所破坏的社会秩序没有恢复,给彭犯自己、家人、受害人及社会造成的损害,在彭犯内心是否也存在内疚和自责,如果存在又如何表达,是否有一个弥补过错的计划;三是家庭的稳定问题,怎样让彭犯的妻 7

收藏

分享

举报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