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研究中心课题组在2007年发布的《”十一五”期间中国青年发展趋势研究报告》显示,青少年犯罪数量在2006年-2010年之间持续上升,占到犯罪总数的60%左右。客观地把握未成年人犯罪总数、未成年人犯罪率等统计数据,有助于科学、准确、及时地认识未成年人犯罪现象,并在考察、剖析犯罪现象的基础上,发现和探究其深层的犯罪原因,进而制定有的放矢之对策。总之,青少年犯罪问题是中国社会转型中凸显的问题。作为一名大学生调查研究青少年犯罪及其预防,不仅对自身有教育借鉴意义,更对当今社会的发展具有现实意义。一、青少年犯罪案例的社会调查情况表一:1990—2002年全国未成年人犯罪状况统计表对以上两表分析我们不难发现:1.未成年人犯罪总数逐年增加,新一轮未成年人犯罪高峰将持续至2008年。1991年我国刚刚迈过了未成年人犯罪的高峰期,在持续9年较低的犯罪总数之后,1999年又迈过4万大关后,已连续四年持续攀升,并进入了一个新的髙峰期,预计此次高峰将持续至2008年以后才会有所缓解。其背后的决定因素有两个,一个是该年度14一17周岁人口总数,一个是未成年人犯罪率。统计数据显示1985年至1991年为我国人口生育的一个高峰期,从而导致在时隔十余年后的今天我国正面临一个14一17周岁未成年人高峰期。2.未成年人犯罪率稳中有升,形势严峻,且农村未成年人犯罪率明显高于城市。统计数据显示近年来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率维持在万分之五左右,基本与我国全国总人口的犯罪率持平,而实际上,14—15周岁的未成年人只对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八类非常严重的犯罪行为承担刑事责任,16—17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率则远远高于万分之五的水平,大约在万分之七到八以上。未成年人犯罪率近年来同全国人口犯罪率一样持续上扬,丝毫没有降低的趋势,足见未成年人的犯罪预防工作仍有待加强。例如,安徽省近五年来,全省未成年罪犯年平均增长率为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