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和地下水),这一规定适应了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确立了水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城乡水资源的原则。2000年《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供水节水与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水资源的统一规划和管理,重点加强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的统一管理,大力提倡城市污水处理回用等非传统水资源的开发、并纳入城市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调配"。2002年8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的《中华月共和国水法》规定:“国家对水资源实行流域管理与行政区域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工作”,“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设立的流域管理机构在所管辖的范围内行使法津、行政法规规定的和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授予的水资源管理和监督职责”,“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的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工作”。截至2008年,全国组建水务局或由水利局承担水务管理职能和系统实旌水务统一管理的县级以上行政区已有1492个,占全国县级以上行政区总数的61.2%∞。 2007年10月,党的十七大提出了“大部制”改革的思路,目的在于化解政府部门中存在的机构重叠、职责交叉、政出多门的矛盾以及权限冲突,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简化公务手续和环节,提高政策执行效能,改革现有的政府管理模式, 使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更加适应市场经济发展。2008年,在“大部制”的背景下, 国务院开始了新的一轮机构改革,省级及以下的地方政府机构改革也正在铺开。城市中职责交叉、部门分割的传统水行政管理体制所暴露出的众多缺陷加剧了水务管理体制改革的诉求,而当前的国家大部制改革无疑成为推动有机整合水务行政管理职能、集中统一管理涉水事务的强大动力,更在国家政策层面为水务管理体制改革④高艳玲.城市水务管理.中国建材工业出版社,2006,1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