际上关于金融控股集团的相关研究一直在持续推进,主要集中于美国金融学界,其理论研究也是紧跟美国金融控股集团的实践。以美国1999年通过的《金融现代化法案》为界可以把研究划分为两个阶段: 在此之前的1970年代以来,金融混业化趋势日益明显,相关的研究更多的是从金融经济学的角度研究金融控股公司的收入、成本效率。例如Santamero、Chun (1992)和Dinenis、Nullah(1995)指出金融控股集团可以通过业务多元化分散风险;Murilfo Campelfo(1998)研究了金融控股公司内部资本市场的作用,认为控股公司的内部资本市场能够减小美联储的货币政策变动对银行信贷活动的影响;Boyd(1993)对当时美国的银行、证券、保险公司之间进行模拟合并(Simulated merge)测试,发现银行和保险公司合并后的风险水平小于原来银行的风险水平, 而银行和证券公司或地产公司之间合并则会显著加大风险。在此之后的本世纪初,金融控股公司的风险和监管成为了研究热点。例如 Santamero和Eckies(2000)指出遇到金融危机的时候由于控股公司内部的联系, 会产生风险内部传递(intra.finn contaginn)和监管套利动机(supervision arbitrage) StePhen R.Freedman(2000)从金融中介理论的角度研究了金融控股公司的风险及监管,提出要重视控股公司的特许权价值(franchise valve)和声誉机制在监管中的作用。这些研究对现阶段我国金融控股集团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操作都有一定的指导作用。在国内,关于我国金融混业与金融控股模式的相关研究也一直在深入进行, 焦点主要集中于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在世界金融业混业经营的大背景下,我国金融业如何应对金融混业化带来的挑战?例如吉庆华在《发达国家金融监管体制的变迁对我国的启示》一文中认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