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修和应急处置。(11)运输局供电部:负责指导铁路局供电部门进行设备故障的抢修和应急处置。(12)运输局工务部:负责指导铁路局工务部门进行设备故障的抢修和应急处置。(13)运输局电务部:负责指导铁路局电务部门进行设备故障的抢修和应急处置;负责组织铁道部与铁路局、事故现场的应急通信。(14)公安局:负责指导相关铁路公安局维护事故现场治安秩序和协助事故调查取证工作。(15)政治部宣传部:负责指导铁路局做好突发事件处置中的新闻报道和舆论引导工作,并做好相关组织、协调工作。(16)铁路总工会:参与事故调查,负责指导、协调相关铁路局做好事故中职工劳动保护等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相关工作。 2.2.4 铁路局、站段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10铁路局层面在铁路局高速铁路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中规定。站段层面在站段高速铁路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中规定。 3 预防预警 3.1 铁路有关单位和部门要根据高铁沿线线桥设备、地质地形、气象水文等条件,确定可能发生的灾害类型,加强危险源的监控,对可能引发事故的重要信息应及时报告。 3.2 各铁路局要加强与地方水利、气象、地震、国土资源等相关部门的联系,建立应急联络机制,做好防灾工作。 3.3 遇灾害性不良天气,相关铁路局要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4 应急响应 4.1 应急响应标准应急响应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四级(即Ⅰ、Ⅱ、Ⅲ、Ⅳ级)。发生突发事件时,由相应部门启动应急预案,作出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 4.1.1 Ⅰ级应急响应标准出现以下情况之一,启动Ⅰ级应急响应: (1)造成30 人以上死亡或者100 人以上重伤; (2)铁路直接经济损失1 亿元以上; (3)中断铁路行车48 小时以上; (4)其他需要启动Ⅰ级应急响应的事件。 4.1.2 Ⅱ级应急响应标准出现以下情况之一,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1)造成10 人以上30 人以下死亡或者50 人以上100 人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