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报和处理结果报告三类。初报从发现事件后起1小时内上报;续报在查清有关基本情况后随时上报;处理结果报告在事件处理完毕后立即上报。Р初报可用电话直接报告,主要内容包括:环境事件的类型、发生时间、地点、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质、人员受害情况、事件潜在的危害程度、转化方式趋向等初步情况。Р续报可通过网络或书面报告,在初报的基础上报告有关确切数据,事件发生的原因、过程、进展情况及采取的应急措施等基本情况。Р处理结果报告采用书面报告,处理结果报告在初报和续报的基础上,报告处理事件的措施、过程和结果,事件潜在或间接的危害、社会影响、处理后的遗留问题,参加处理工作的有关部门和工作内容,出具有关危害与损失的证明文件等详细情况。Р信息报告与通知Р炼铁厂内部报告程序Р当班职工或其他人员发现环境污染事件情况后应立即通过电话向本单位车间领导和厂调度报告, 报告过程中,应注意讲清楚以下几点:Р――事件发生的地点、时间;Р――发生泄漏、着火或爆炸的物品名称;Р――人员受损害的情况;Р调度接到报告后,应按次序报告本单位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救援总指挥、副总指挥、相关车间及职能科室。应急救援指挥部对事件的性质、污染物扩散情况及潜在的危害进行初步分析后,决定是否向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进行报告。Р发生突发事件后,事发单位应当按照分级管理、逐级上报的原则,按照相关专项应急预案的规定,及时上报公司有关部门。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紧急情况下,可以越级上报。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时间、地点、事件性质、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Р有关部门接到报告后,应问清重要信息和情况,立即报告炼铁厂领导,并将炼铁厂领导做出的处置突发事件的批示或指示传达给事发单位,炼铁厂应急指挥部根据事态发生的严重程度,确定预案是否启动,并指导事发单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跟踪反馈落实情况。同时把相关信息向有关部门进行报告。必要时,请求外部支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