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穷省份的差距扩大到10余倍.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之比为3:2_l。基尼系数从1991年的0282到现在逼近048.已经超过国际公认的警戒线,迅速扩大的贫富差距有可能危及中国未来的经济增长和社会和谐。中国政府已经开始正视改革过程中存在的疏漏.解决日趋严重的发展不均衡不公平的问题也已经上升到国家”科学发展观“、”和谐社会“和”以人为本”的执政战略的高度。如何缩小贫富差距和城乡差距,让所有人充分享受到改革开放的成果分享经济发展的好处,成为中国政府的面临的关键课题。社会公平体系的重建已经成为效率改进的基本前提。如果不能及时确立公平优先的原则,重点构建合理的社会公平体系.必然会导致社会矛盾的进一步积聚.甚至爆发。而历史证明,社会矛盾的大爆发所引起的一系列后果.将导致一个社会在很长一段时间内积累的财富急剧减少.甚至化为乌有,所谓的经济效率根本无从谈起。我们注意到.近年来从先富”论到共富论,从”发展才是硬道理”到”和谐社会”理论的提出,已经表明国家的政策取向正在悄然转变.今后国家在发展过程中,必将更加关注增长的均衡机会的均等和社会的公平。在此背景下.经济法也必须在公平原则与效率原则之间的优先性问题上,做出正确的判断.这是经济法在构建和谐社会过程中更好地发挥其保障社会可持续发展作用的需要也符合其社会本位的属性。泰考文献:[1]李昌麒:经济法学[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2002[2刑华平:对公平和效率的再理解[J].韶关学院学报,2004.(1)[5]黄佶:社会和谐发展的三要素:效率、公平、保障[J].读者周干J,2000.(10)l4]蒋雅文:论制度变迁理论的变迁[J]’经济评论,2005.(4)[5J宛晨杜彦瑾:新制度经济学公平与效率关系研究M.求索.2006、(6)[6]李松龄:公平与效率的准则~福利经济学公平效率和分配观的比较[J].广西经济干部管理学院学报,2002.(5)维普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