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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药品采购、验收、陈列、销售管理制度

上传者:你的雨天 |  格式:docx  |  页数:12 |  大小:17KB

文档介绍
药师审核签章后,方可调配和出售。无医师开具的处方,不得销售处方药。9.拆零药品出合时应在药袋上写明药品名称、规格、服法、用量、有效期等内容。10.缺货药品要认真登记,及时向业务部反馈信息,组织货源补充上柜。11.做好各项台帐记录,字迹端正,准确、记录及时。作好当日报表,做到帐款、帐物、帐货相符,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药店经理。12.凡经质量管理部门检查或接上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通知的不合格、过期失效、变质的药品,一律不得上柜销售。13.药品不得采用有奖销售,附赠药品或礼品等方式销售。14.药店应在店堂内为消费者提供用药咨询或指导,指导顾客安全、合理、正确用药。15.未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核的药品宣传广告不准在店堂内外悬挂、张贴、散发。药品养护的管理制度1为规范药品仓储养护管理,确保储存药品质里,根据《药品管理法》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特制定本制度。2建立和健全药品养护组织,配备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养护人员,养护人员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经岗位培训和地市级含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考试合格,取得岗位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3坚持以预防为主、消除隐患的原则,开展在库药品养护工作,防止药品变质失效,确保储存药品质量的安全、有效。4质量管理部负责对养护工作的技术指导和监督,包括审核药品养护工作计划、处理药品养护过程中的质量问题、监督考核药品养护的工作情况等。5养护人员应配合仓管人员做好库房温湿度监测和调控工作,根据库房温湿度状况,采取相应的通风、降温、增温、除湿、加湿等调控措施,并做好记录。每日上午9时、下午3时各记录一次库内温湿度。6根据库存药品流转情况,按季度进行药品质量的养护检查,并做好养护记录,养护记录应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二年。7对效期不足6个月的近效期药品,应按月填报“近效期药品催销表。8对养护中发现有质量问题的药品,应暂停销售,及时通知质量管理部门进行复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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