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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采购、验收、养护、陈列管理制度

上传者:塑料瓶子 |  格式:doc  |  页数:8 |  大小:40KB

文档介绍
、出库过程中发现不合格药品,应放于不合格药品区,挂红色标识,及时上报质量负责人处理。Р3、药剂管理部门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不合格药品,应及时通知仓储、调剂室等岗位,立即停止出库和销售。同时将不合格品集中存放于不合格药品区,挂红色标识。Р4、药监部门监督检查、抽验发现不合格品,应立即停止销售。同时,将不合格品移入不合格药品区,做好记录,等待处理。Р5、不合格药品应按规定进行报损和销毁。Р6、对质量不合格的药品,应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及Р时制定与采取纠正、预防措施。Р7、应认真、及时、规范地做好不合格药品的处理、报损和销毁记录,记录应妥善保存至少二年。Р×××卫生室Р人员培训和健康查体管理制度Р1、从事药品质量管理、购进、验收、养护、保管、调配工作的人员应接受药事法律法规及专业知识培训,并建立完整的人员培训档案。Р2、从事药品质量管理、验收、养护、保管和处方调配等直接接触药品的人员,每年应在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指定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或者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健康查体,并建立完整的健康查体档案。Р3、新上岗人员应健康查体合格后方可从事直接接触药品工作。Р4、患有精神病、传染病、皮肤病等可能污染药品的疾病的人员,调离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岗位。Р×××卫生室Р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制度Р1、药品不良反应,主要是指合格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或意外的有害反应,其中包括可疑不良反应和新的不良反应。Р2、不良反应报告负责人,具体负责收集、整理、上报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资料。Р3、如发生药品有不良反应情况出现时,填写“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表”,内容包括反应人姓名、年龄、用药上报、服法用量、用药时间等内容,立即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Р4、发生药品不良反应隐情不报者,查实后应在质量检查考核中给予处罚。并责成其补报相关的报告。Р5、未得到药品不良反应监测部门公布的监测结论前,应做好保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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