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小于30厘米,与地面的间距不小于10厘米。Р(3) 药品储存应实行色标管理。其统一标准是:待验药品库(区)、退货药品库(区)为黄色;合格药品Р库(区)、零货称取库(区)、待发药品库(区)为绿色;不合格药品库(区)为红色。(4) 不合格药品应存放在不合格品库(区),并有明显标志。不合格药品的确认、报告、报损、销毁Р应有完善的手续和记录。Р(5) 检查药品陈列环境和储存条件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应做好库房温、湿度的监测和管理。每日应上、下午各一次定时对库房温、湿度进行记录。如库房温、湿度超出规定范围,应及时采取调控措施,并予以记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向质量负责人汇报并尽快处理。Р(6) 还应做到: Р(一)陈列药品的货柜及橱窗应保持清洁和卫生,防止人为污染药品。(二)陈列药品应按品种、规格、剂型或用途分类整齐摆放,类别标签应放置准确、字迹清晰。Р(三)对陈列的药品应按月进行检查,发现质量问题要及时处理。Р出库与运输Р1 药品出库应遵循“先产先出”、“近期先出”和按批号发货的原则。 2 药品出库时,应按发货凭证对实物进行质量检查和数量、项目的核对。如发现以下问题应停止发货,并报有关部门处理: Р(一)药品包装内有异常响动和液体渗漏; Р(二)外包装出现破损、封口不牢、衬垫不实、封条严重损坏等现象; (三)包装标识模糊不清或脱落; Р(四)药品已超出有效期。Р3 在药品出库复核时,为便于质量跟踪所做的复核记录,应包括购货单位、品名、剂型、规格、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商、数量、销售日期、质量状况和复核人员等项目。复核记录应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三年。Р4 药品运输时,应针对运送药品的包装条件及道路状况,采取相应措施,防止药品的破损和混Р淆。运送有温度要求的药品,途中应采取相应的保温或冷藏措施。Р5 搬运、装卸药品应轻拿轻放,严格按照外包装图示标志要求堆放和采取防护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