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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采购、验收、销售操作规程

上传者:梦&殇 |  格式:doc  |  页数:3 |  大小:25KB

文档介绍
药品采购人员所做的“药品采购记录”对照实物进行核对,确认包装箱无破损后收货,如包装箱有损坏要立即拒收并通知质量管理员。Р2.3药品待验:营业员要将所购进的药品放置于待验区,及时通知验收员到场进行验收。Р2.4验收的场所:验收场所应干净卫生,相对独立,不得造成药品混淆和污染等质量事故。Р2.5步骤与方法:Р2.5.1验收员在待验区内首先检查药品外包装是否符合规定要求;符合规定的,开箱检查药品。根据清单上的名称、规格、生产企业、批准文号、产品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数量、单价进行逐个品种验收。Р2.5.2同一批号的应至少检查1个最小包装,同一批号药品整件在2件以下的全部抽验,封口不牢、标签污损的要加倍抽验。Р2.5.3验收时应逐批次核对药品检验报告,检验报告必须加盖供货企业原检验章或质量管理章。Р2.5.4验收合格的,上架摆放;不合格的,应填写《药品拒收报告单》,交质量负责人复查处理;发现有假劣药品的应交质量负责人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必要时上报食品药品Р监督管理局。Р2.6 验收记录:验收人员应在验收记录上签署意见并签字,药品验收记录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1年,但不得少于5年。Р3.药品销售Р3.1人员要求:销售人员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Р经过专业岗位培训,取得岗位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Р3.2 药品销售:验收完毕后,营业员依据验收合格结论Р和验收员的签字将药品放置于相应的销售区域内,按照近效期先出原则进行上架销售。Р3.3 销售凭证:营业员应开具销售凭证,销售凭证内容应该包括药品名称、生产厂商、数量、价格、批号、规格、有效期等。Р3.4销售记录:建立药品销售记录,对品名、规格、剂型、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商、销售数量、单价、金额、销售日期、销售人员等进行登记(含麻黄碱复方制剂还应单独对患者姓名、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等信息进行登记),销售记录应保存至药品有效期后1年,不得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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