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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心理干预管理制度

上传者:蓝天 |  格式:docx  |  页数:5 |  大小:15KB

文档介绍
即采取保护措施,最大限度地保护学生的人身安全。亲属参与的原则。实施心理危机干预时,以最快的速度通知学生家长或亲属。全程监护的原则。实施危机干预过程中,安排专人对干预对象全程监护。分工协作的原则。实施危机干预过程中,相关部门要协调配合,履行职责,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三、心理危机干预的程序问题的发现。学校各班级要建立起通畅的学生心理危机信息反馈机制,做到在第一时间内掌握学生心理危机动态,对有心理障碍的同学,心理健康老师应给予及时的心理指导,并做好咨询记录,提出危机干预措施和初步的治疗建议。讯息报告。当发现学生有危机情况,周围同学应立即向班主任报告,班主任在采取必要措施并迅速赶往现场的同时向学校领导报告,并采取妥善措施。即时监护。学校要立即派专人对危机学生进行24小时监护,保护学生的生命安全。通知家长。在实施监护的同时,以最快的速度通知家长来校,如果家长确实无法尽快赶到学校,在家长以电话等方式的授权下,对学生采取治疗措施。进行阻控。对于有可能造成危机扩大或激化的人、物、情境等,进行必要的消除或隔绝。应急救助。得知学生有自伤或伤害他人倾向时,相关人员应立即赶赴现场采取救助措施,紧急情况下应先拨打110、120等紧急电话求助。事故处理。当学生自伤或伤害他人事故发生后,做好指挥协调,配合有关单位对当事人实施生命救护,协助有关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取证,对学生进行安全监护,就近送至医院救治。四、心理危机干预的工作要求信息畅通。参与危机干预的工作人员要做到快速反应,确保信息畅通。工作到位。危机发生时,相关人员要立即赶赴现场,迅速果断地采取有效措施。协调配合。相关人员在现场指挥的调度下,主动配合,服从指挥。记录备案。在危机处理过程中,相关人员要做好书面文字记录,必要时做好音像资料的收集,确保资料详细完整。责任追究。对于因违反工作原则、延误时间、知情不报等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相关单位或个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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