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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心理危机干预预案

上传者:火锅鸡 |  格式:doc  |  页数:6 |  大小:33KB

文档介绍
家长的联络安抚工作;6.辅导员负责危机事件的即时上报、调查配合、班级的稳定以及家长的联络。具体干预工作流程参见附件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流程图。五、危机干预的后期维护(一)由于种种原因,在重大恶性事件发生时,心理危机干预人员无法到达现场,需对当事人采取事后补救性的心理干预,比如,学生服毒自杀未遂,被抢救回来后的心理危机干预;对发生恶性事件的当事人相关人群要开展维护性心理干预,如与自杀同学关系密切的朋友、同学、室友等。(二)因心理原因休学的学生申请复学时,需向学校提供由权威机构出具的心理康复证明。所在系应密切关注,妥善安排其生活,建立良好的心理支持系统。所在班级心理委员应密切关注其心理变化情况,防止当事人心理状况的反弹。同时,应当和心理咨询室保持密切联系。(三)学生心理危机事件发生后,学生所在系应在事故处理完毕后将该生的详细个人资料提供给心理咨询室备案。心理咨询室要对心理危机干预效果进行评估,对事前征兆、事发状态、事中干预、事后疏导等情况认真梳理,尤其对那些行之有效、操作性强的手段和措施认真总结,以备今后参考。(四)各系在开展危机干预与危机事故处理过程中,应做好资料的收集与证据保留工作,包括重要的电话录音、谈话录音、记录、书信、照片等。(五)参与危机干预工作的各部门,应在危机发生时服从指挥,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对因渎职造成学生生命损失的,要对单位或个人追究责任。属下列情况之中的,要追究单位或个人责任: 1.危机事件处理过程中需要某些单位协助而不服从协调部门指挥的; 2.参与危机干预事故处理的单位,在接到学生心理危机事故报告后,故意拖延时间不能及时赶到现场,或在现场不配合、不服从统一指挥而延误救治时机而造成一定影响的; 3.系内对学生存在的心理危机不闻不问,或知情不报,或不及时上报,或执行学校危机干预方案不力造成事态进一步扩大的。六、附则本预案由学生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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