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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工学一体”就业就学实施方案

上传者:读书之乐 |  格式:docx  |  页数:11 |  大小:16KB

文档介绍
门确认参加“工学一体”就业就学试点的企业、职业院校组织实施试点工作,并将学员花名册报县人社部门及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六、政策保障“工学一体”政策。按照购买服务的方式,对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财政部门备案的“工学一体”学员,毕业后与合作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分别给予企业和职业院校1500元一次性补助;所学专业为我省企业紧缺专业工种的,给予学员3000元一次性补助。以上资金从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通过企业补助、个人分担的方式筹集“工学一体”学费,企业在劳动者毕业时应给予个人一定比例的学费补偿;员工在学校学习期间,企业应给予一定的生活费;学生在企业实习期间,企业应给予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补助。职业院校应为符合条件的学生落实国家有关资助政策,并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适当减免学费。享受“工学一体”一次性补助的职业学校不再享受职业介绍补贴政策。七、工作要求加强领导。市“工学一体”就业就学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工学一体”试点工作的统筹规划、指导协调,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研究落实支持“工学一体”的配套政策。各试点企业和试点院校要高度重视试点工作,组建“专兼结合”双师型教师队伍,重点推广“招工招生”模式,结合实际大胆探索创新,努力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队伍,破解就业结构性难题。落实政策。积极落实相关政策,促进校企合作,各试点企业和职业院校要加强合作和支持,加大对“工学一体”就业就学试点的投入,对“工学一体”学员在学费、生活费等方面给予适当补助。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培训经费支出,按规定准予税前扣除。兑现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优先投向“工学一体”工作的承诺。对符合政策条件的,按规定程序及时兑现一次性补助。各地要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精神,深入实施就业脱贫工程,积极引导贫困家庭子女参加“工学一体”就业就学试点,畅通就业就学渠道,创造成才成功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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