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到报送上级文件资料需要用章时,要进行用印登记,并征得分管领导同意后方能用印。七、监督检查(一)重大事项由镇党委会议集体研究决定。(二)党政办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经常性的自检自查。(三)通过公开公示的形式接受社会监督。(四)接受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工作检查。八、责任追究(一)过错责任内容办公室人员在行使职权过程中,有下列过错情形之一的,必须追究责任:1、对符合条件的申报无正当理由不予受理的。2、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准予批准或超越法定职权批准的。3、违反法定程序办理的。4、不按法定期限办理的。5、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6、利用职务之便,索取或收受他人财物的。7、其它过错行为。(二)责任主体认定办公室人员在工作过程中,故意违规、违法办理或者因过失造成严重后果的,按下列条款确定责任。1、承办人故意违规、违法的由承办人承担责任。2、两人以上共同行使职权造成过错的,主办人承担主要责任,协办人承担次要责任,共同主办共同承担全部责任。3、办公室内集体讨论决定的行为出现过错的,应追究批准人的领导责任。(三)追究形式1、有关责任人违反本规定,情节较轻的,由镇纪委责令改正,进行诫勉谈话或给予通报批评。情节较重的,依法依规给予相应处分,并调离现有工作岗位,一年内不得从事与该岗位性质相同或相近的工作。2、上述责任人违反制度规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附:大托镇公文审批与印章管理备案流程图公文审批与印章管理备案流程图镇属部门(办、所、行政村、社区)印章使用公文制作承办部门填写印章使用申报表承办部门撰文部门分管领导审核提出办理意见承办部门校对文稿按分管领导意见报主要领导批示分管领导审核提出拟办意见承办部门按主要领导批示报党政办涉及发文相关工作的分管领导会签党政办根据主要领导批示按程序办理镇主要领导签发党政办将领导签发、印章使用批示原件与正式文件及其它材料一并存档备案党政办依据领导会签批示按规定行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