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教学评价”(30分):以当月专兼职督导对二级学院教师(含兼课教师和外聘教师)的听课评价平均分*30%计入。(3)学生到课率和听课率(30分):按照学生到课率、听课率分别排名,第一名的二级学院计15分,第二名计14分,依此类推。到课率和听课率计算办法由督导室另发。[此项数据由质量工作部按月提供]2.专项督导教学专项督导采用项目积分制。学院将定期开展期初、期中等教学检查,不定期开展二级学院人才培养方案、教学文件与档案、二级督导工作、考试工作、教研室工作、学生评教等重点项目的专项督导。每次专项督导都将对各二级学院进行划等或排名评价,原则上按照等级或名次给二级学院分别计0~5分,等级或名次最好的二级学院最高加5分,但出现未按要求及时完成工作的,可以计负分。3.教学活动(加、扣分)学院内部各种教学活动,按照组织情况和工作效果评定二级学院等次或者名次计分,一般情况下,加分最高不超过4分;不参加的酌情扣1-3分。4.课程教学改革(加分)以基于信息技术开展的课程教学改革为主,给予组织情况好、改革成效好的学院酌情加1-3分。四、考评结果与奖惩1.实行学生专业技能抽查和毕业设计抽查“一票否决”,凡在年度内出现省级学生专业技能抽查和毕业设计抽查排名低于40%的二级学院取消其年度“文明单位”参评资格。2.学年教学工作考评总分前二名的二级学院,学院授予“教学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并给予10000元奖励。考评总分最后一名的取消“文明单位”参评资格。3.学院授予“教学工作先进单位”的二级学院院长、教学副院长、教学秘书“优秀教务工作者”荣誉称号,并分别给予500元奖励。4.二级学院教学工作年度考评结果作为部门和部门负责人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五、本考评办法从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由教学工作部负责解释。----------THEEND,THEREISNOTXTFOLLOW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