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时间、投入工时、工作计划、阶段划分、阶段验收标志、项目成果、项目成本预算、设计目标成本、与项目有关的各种合同、协议、合作对象及其执行、结算、付款等信息,统计项目在各阶段实际发生的所有成本、费用及资本性资金支出情况,为项目成本控制、成本核算、项目管理提供依据。第十五条 财务部及时统计项目成本实际开支情况,定期(按研发阶段、按年度)或不定期地将项目成本实际开支情况反馈给总经理,便于总经理掌握项目财务资源(成本预算)的使用、节余情况,加强项目成本控制。第十六条 项目组成员发生成本费用时,应首先到项目管理员处办理审核登记。项目管理员应建立项目开支台帐,序时记录项目直接成本的开支情况,定期(按月)与财务部核对,出现偏差应及时查明原因并予调整,保证与财务部记录的一致性。第十七条 记录项目直接成本开支的辅助核算账套应该在会计核算账套体系内设置;记录项目间接费用开支的辅助核算账套可以在会计核算账套体系之外单独设置。直接成本和间接费用共同构成项目成本费用的完整内容。第六章 项目财务考核第十八条 项目组是项目财务考核的对象,考核结果适用于项目组全体成员。第十九条 项目财务考核实行结果考核的模式,通过项目财务目标的实现情况,实现对项目研发的效果考核。第二十条 项目财务考核的内容是项目财务目标的实现情况,包括项目直接成本预算完成情况和设计目标成本实现情况两个部分。第二十一条 项目结题以后,财务部收集项目预算执行情况,计算预算执行偏差,经总经理确认后,实施奖惩。第二十二条 项目结题以后,财务部根据项目最终产品的实现成本与项目立项时设定的设计目标成本的对比情况,计算设计目标成本的实现情况,并结合项目最终产品可能给公司未来带来的经济贡献,提出奖惩建议,经总经理审核批准后执行。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从下发之日起施行。第七章 附则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由科希曼电器有限公司解释。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