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交清。1. 保全资料审核1.1?核对申请资格人是否正确;1.2?核对申请资格人及代办人的身份证件是否有效、正确、真实;1.3?核实授权委托书内容是否完整,申请资格人签字是否与投保书或系统中留存的签字一致,委托事项是否正确,被委托人与代办人是否为同一人;1.4?核对申请书的填写是否完整、正确,有涂改处要求客户在涂改处签字;1.5?核对申请书上所填写的账号是否与存折复印件一致;1.6?对于已核对原件需留存复印件的申请资料,须在复印件上加盖“原件已核”章,由核对人签名并注明日期,核对人必须为保全受理岗,或经公司授权同意的相关工作人员;1.7?不合格件的判定: 1.1-1.6 有一项不符合要求者,即为不合格件;1.8?不合格件的处理:于收到保全申请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客户或代办人,并一次性通知须补充及更正内容;1.9?合格件的处理:1.9.1 涉及流转:收取相关申请资料,填写《柜面交接凭证》,受理人员和客户双方签名确认,受理人员须于接到申请后 1 个工作日内提交至保全人员进行处理,保全人员须于 1 个工作日内完成保全作业的系统受理;《柜面交接凭证》一式三联,分为业务留存、受理留存和客户留存,客户留存联作为客户领取相关申请资料的凭证,业务留存联与申请资料一并存档;1.9.2 不涉及流转:保全人员在接到客户申请后,须于 2 个工作日内完成保全作业的系统受理。2. 保全受理录入2.1?查询该保单有无补发记录等特殊状况;2.2?根据客户申请内容进行相应操作;2.3?通过系统规则校验的处理:申请确认;2.4?未通过系统规则校验的处理:下发、打印保全通知书,申请撤销或录入修改;2.5?超过经办人权限的处理:提交下一步操作。3. 保全审批3.1?资料审核:根据保全资料审核 1.1-1.6 要求进行;3.2?不合格件的处理:审批退回、审批拒绝,对于审批拒绝的情况须下发、打印保全拒绝通知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