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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作业机械安全规则

上传者:苏堤漫步 |  格式:doc  |  页数:12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链传动实现的, 其系统应有断绳、断链保护装置。 12.9 高空作业机械最大总重量不得超过选用底盘要求的最大总重量, 最大轴荷应符合底盘规定的最大轴荷。 12.10 作业高度在 20m 以上的高空作业机械,应设置超载保护装置。 13 操纵系统 13.1 作业高度 20m 以上的高空作业机械应軠有对讲设备。 13.2 高空作业机械操纵装置应操作方便、灵活、准确可靠, 并应有指示牌或标记。 13.3 控制手柄的操作方向应与控制的功能运行方向一致, 当松开控制手柄时,应自动回到“停”位或中间位置,而且不能因振动等原因离位。 13.4 除手动作业平台外, 作业高度大于 8m 的高空作业平台、作业高度大于 16m 的高空作业车应设有上、下两套控制装置,上控制装置应设在平台上, 使操作者易于操作, 并应防止误动作, 下控制装置应具有上控制装置的功能, 并能超越上控制装置, 以便出现故障时, 能及时地在地面进行控制。 13.5 操作手柄的操作力及行程应符合下列要求: a) 手操作力不大于 100N ,操作行程不大于 400 mm ; b) 脚踏操作力不大于 200 N ,操作行程不大于 200 mm 。 14 司机与操作者 14.1 操作前 14.1.1 操作者在使用高空作业机械之前,必须做到: a) 经培训并通读使用说明书及安全规则; b) 应熟悉高空作业机械上标示的所有图表、警告内容; c) 检查液压油、燃油及电气系统是否符合要求。 14.1.2 在每次交接班前, 应检查高空作业机械是否存在会影响使用和操作的缺陷,检查内容如下: a) 观察有无裂开的焊缝或其他结构缺陷、液压系统的渗漏、控制缆索的损坏、钢丝绳接头的松脱及轮胎的损坏; b) 通过操作各控制系统进行检验,以确保能完成各种动作。所有可疑项目均应仔细检查, 并对其是否危及安全做出结论, 一切危及安全的因素在使用之前都要予以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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