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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基金制度文件合集(风险控制、内部控制、投资管理、信息披露、员工个人交易)

上传者:幸福人生 |  格式:docx  |  页数:29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或其控制的企业; Р(六)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约定禁止从事的其他投资; Р第二十九条  尽职调查的风险控制 Р(1)公司建立尽职调查制度,规范尽职调查的工作内容。项目组在尽职调查期间应当严格遵守工作程序,记录尽职调查工作底稿,形成相关报告。 Р(2)项目组开展尽职调查工作期间,项目负责人必须对拟投资企业进行实地考察。 Р(3)项目组应当对尽职调查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和完备性负责。 Р(4)项目组认为必要时,可申请聘请外部中介机构,参与或独立进行调查工作。 Р第三十条  投资决策的风险控制 Р(1)投资决策委员会对项目投资或退出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独立发表审核意见; Р(2)投资决策委员会可以根据需要委派专人或聘请外部专业机构进驻现场进行独立的尽职调查,提交独立的调查报告; Р(3)公司股权投资业务的项目投资和项目退出必须经投资决策委员会通过。单笔投资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或者单一投资股权超过被投资公司总股本40%的项目,应当经过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提交股东审议。 Р第三十一条  项目管理的风险控制 Р公司建立对已投资项目的跟踪管理机制。 Р(1)项目组负责项目投资后的跟踪管理,具体包括:定期实地回访项目公司;定期收集项目公司财务资料、行业发展情况、企业财务状况;定期对项目公司进行重新估值;定期对原定退出方案的可行性进行重新评估等。 Р(2)项目组负责每月度、每半年度完成项目公司一般估值工作和全面估值工作,编制《月度项目情况报告》和《项目股权价值评估报告》(每半年),并向主管领导提交估值报告。 Р第三十二条  公司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和应急处置机制,对投资项目重大风险事项的处置进行决策。项目组在跟踪过程中发现公司在项目公司中的权益发生变动、或者项目公司的财务指标恶化、亏损等重大事项的,项目组应当及时报告。相关规则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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