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职工的安全健康,防止职业病的发生;2.8有毒、有害物质的包装,必须符合安全要求;2.9为接触尘、毒、噪等有害因素的员工配备适宜有效的个体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使用;2.10在具有酸、碱等腐蚀性物质或化学烧伤危险的场所应设冲洗设施。(3)职业卫生管理:3.1必须贯彻执行有关保护妇女的劳动法规,安排工作要充分考虑妇女的生理特点;3.2对工作场所存在的各种职业危害因素进行定期监测,工作场所各种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3.3对疑似职业病的员工需要上报职防机构诊治的,由安全质监办和办公室提供职业接触史和现场职业卫生情况,到具有职业病诊疗资格的职防部门进行检查、诊断;3.4对接触尘毒等职业危害的员工进行医学监护,包括上岗前的健康检查、在岗时的定期职业健康检查、离岗及退休前的职业健康检查。没有进行职业性健康检查的员工不得从事接触职业危害作业,有职业禁忌症的员工不得从事所禁忌的作业;3.5工作场所发生危害员工健康的紧急情况,应立即组织该场所的员工进行应急职业性健康检查,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3.6存在职业危害的岗位要制定出相应的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专兼职安全卫生管理人员严格监督岗位操作人员按章操作。3.7有毒有害工作场所的醒目位置应设置有毒有害因素告示牌,注明岗位名称、有毒有害因素名称、国家规定的最高允许浓度、监测结果、预防措施等;3.8除按要求对国家规定的职业病进行报告外,发生急性中毒事故应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在规定时间内写出书面现场调查报告书,报告书内应有分析、有结论、有改进措施;8、公司办公室建立企业劳动卫生档案,并保存工业卫生监测记录。附录:员工职业健康表员工职业健康表基本资料单位:姓名:性别:民族:家庭地址:出生日期: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史起止日期工作单位工种接触职业危害种类防护措施病史呼吸系统循环系统消化系统造血系统内分泌系统泌尿生殖系统皮肤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