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有关规定的,不予以支持,但应当予以解释和说明。第十六条对本行核查的信访件,由信访工作部门负责督促检查办理情况,有关承办部门、单位要保证核查质量和时效,并按要求写出核查报告。第十七条本行受理的信访事项,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限不得超过30日,并应告知信访人延期理由。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新规定。承办信访事项的部门,应按交办、转办部门的时限要求办结;没有时限要求的,应自接到信访件之日起60日内办结。交办部门认为对交办的信访事项处理不当的,可以要求办理单位重新处理。第十八条信访人对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不服,应在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30日内向上一级机关请求复查。第十九条最终办结的部门应当负责对所办理的信访事项予以答复,答复意见须以书面形式,并加盖群众来信来访专用章。但是,信访人的姓名(名称)、住址不清的除外。第二十条本行信访工作部门发现本行有关部门在处理信访事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督办,并提出改进建议:(一)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的办理期限办结信访事项的;(二)未按规定反馈信访事项办理结果的;(三)未按规定程序办理信访事项的;(四)办理信访事项推诿、敷衍、拖延的;(五)不执行信访处理意见的;(六)其他需要督办的情形。收到改进建议的部门应当在30日内书面反馈情况;未采纳改进建议的,应当说明理由。五、附则第二十一条信访部门对信访事件处置完毕后,要及时形成相关处置报告,由分管领导签批后,相关条线部门做分析报告,以指导相关部门日后工作。第二十二条信访工作同业务工作同管理、同考核。年终,总行依据《银行2017年信访工作考核办法》,对各支行信访稳定工作执行情况进行整体评价。对信访多发并处置不力的一级支行,将严格评估一级支行行长的履职水平和能力,视情况给予相应处理。第二十三条本机制XX银行负责解释。第二十四条本机制自下达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