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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社(银行)自然灾害应急处置预案

上传者:塑料瓶子 |  格式:doc  |  页数:7 |  大小:39KB

文档介绍
住房恢复重建、灾后生活安排等基本生活的需要和伤员的紧急医疗。Р(六)组织捐赠Р预案启动后,县联社统一部署,动员全县农村信用社为灾区信用社提供援助。必要时,县联社成立专门的接受捐赠领导机构和工作队伍,合理安排接受场所和仓储设施,保证接受捐赠的需要。接受的捐赠款物坚持尊重捐赠者意愿和专款专用的原则,按照规定程序,迅速安排使用,为受灾农村信用社救助工作提供及时有效的支持。Р六、责任奖惩Р建立健全自然灾害领导责任制度和责任奖惩制度。对在抢险救灾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及个人给予精神或物质奖励,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由县联社予以精神或物质奖励:Р(一)及时提供灾害前兆信息,灾害预报及时、准确,使信用社人员安全和资金财产免遭重大损失的;Р(二)参加抢险救灾、抢救人民生命财产和公共财物,表现突出的;Р(三)在执行抢险救灾任务时,组织严密,指挥得当,出色完成任务的。Р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和主管人员,由县联社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Р(一)不按规定做好自然灾害预防工作、应急准备工作的,导致发生重大灾害事件的;Р(二)不按规定及时传达灾害警报,不采取预警措施,导致发生本可以避免的损害的;Р(三)不按规定报告灾情或虚报、瞒报、假报灾情,造成严惩后果的;Р(四)在抢险救灾中,领导、指挥严重失误或不服从上级管理部门对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统一领导和协调的,使农村信用社和人员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Р(五)不及时采取措施处置灾害事件,或者处置不力导致事态扩大的;Р(六)对如实反映灾情和揭发违纪行为者进行打击报复的;Р(七)不及时进行人员安置、恢复营业、生活和工作秩序的;Р(八)截留、挪用、私分或者贪污应急资金、物资或捐赠的。Р七、附则Р(一)预案解释部门Р本预案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Р(二)预案实施时间Р本预案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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