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预览

汽车4S店考勤管理制度修订

上传者:随心@流浪 |  格式:doc  |  页数:3 |  大小:32KB

文档介绍
天以上扣所有工资100%〈3〉员工事假、病假休假天数可以用年假、节假日、正常休息日抵顶,但最长期限为次月月底前将出勤天数补齐,未补齐天数依然按照请假期间薪资计算办法执行。2、婚假(不含节假日)〈1〉符合国家规定结婚年龄的正式员工,可享受带薪婚假10天。〈2〉员工请婚假,须提前一个月向本部门总监(或经理)书面形式提出请假申请,由总经理签批并报综合部备案,以便进行工作安排。〈3〉若有超出婚假部分按事假管理办法执行。3、丧假(不含节假日)〈1〉员工的直系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子女)去世时,享有3天全薪丧假。〈2〉员工的其他亲属(包括:公婆、岳父母、祖父母、兄弟姐妹)去世时,享有2天全薪丧假。〈3〉员工请丧假,须按事假、病假的审批权限和审批程序履行请假手续。4、产假及护理假(含节假日)〈1〉女员工可休产假98天,期间原工作岗位予以保留;最高可休产假158天,期间原工作岗位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可以进行调整;产假期间工资由社保基金支付。〈2〉女员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可休15天产假,超过4个月流产的,可休产假42天;在此期间基本工资照发。〈3〉男员工妻子分娩,可休护理假15天,护理假期间无日工资。〈4〉员工请产假、护理假需提前书面提出申请,必要时需在工作交接完毕后,按照审批权限经本部门总监(或经理)和总经理签批,报送到综合部备案。产假到期后,未能按时上班的,按自动离职处理。5、公出假员工因公事出差1天以上的,要在出差前填写出差申请单,按审批权限经本部门总监(或经理)签字报总经理审批,并报综合部备案,即可出差。6、法定节假日法定节假日的具体休假方式,按照鞍山市政府的放假通知及本公司的实际情况酌定安排。(三)公司考勤由综合部进行管理和执行,并由综合部负责最终解释。(四)本制度于2017年2月进行修订,由总经理签字后即刻开始执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2017年2月13日

收藏

分享

举报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