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由于备件质量引起的返修,按各品牌厂家的备件保修条例执行。 2、外返管理:1台外返车取消班组月补贴的3%;2台外返车取消班组月补贴的6%;3台外返车取消班组月补贴的9%;3台以上外返车取消班组月补贴的10%。 3、内返管理:按各品牌服务站内定管理执行。 4、返修经济损失:返修直接经济损失在XX元以下的,由班组承担成本价格的30%;返修直接经济损失在XX元以上的,班组长必须在2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报告给本品牌服务总监,由品牌服务总监与公司技术部成员根据责任确定班组及个人承担比例。 5、质检员责任:返修直接经济损失在XX元以下经原因分析,属出厂检验员应在试车中发现而未发现的,取消质检员补贴50元/台/次;返修直接经济损失在XX元以上经原因分析,属出厂检验员应在试车中发现而未发现的, 取消质检员补贴100元/台/次。 6、对于同一台车同一故障返工2次,又不通知公司技术部成员会诊,第三次返工开始,分别取消服务顾问、服务经理、服务总监各100元/台/次。 7、服务顾问包庇隐瞒返修车辆不填报外返单的,取消补贴200元/台/次。四、每月3日前由服务总监向财务会计提交返修损失报告, 会计核实后报人力资源部计发补贴。五、申诉: 返修车辆当事人若对返修处理有异议,应无条件先执行返修,争取客户谅解,然后在2个工作日内向技术部组长申请复议。技术部受理后应在2天内了解实情及加注处理意见交公司总经理批复执行。当事人若仍对技术部意见有分歧,应有公司总经理批复后3日内直接向公司总经理申诉。六、公司技术部成员名单: 组长:李振剑组员:梁正远、陈林顺、廖章庆、古志阳、刘将、何亚勇、陈安宿返工/返修管理程序 1.目的与使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不合格成品返工/返修的组织及审批程序,以及返工/返修品分级、标识、处理等管理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客户退货、库存产品、样机及生产装配过程中需返工/返修的产品。 2.引用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