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预览

原材料、(元)部件、外购(协)件、半成品、成品检验规程

上传者:qnrdwb |  格式:docx  |  页数:6 |  大小:54KB

文档介绍
工艺文件进行验收(每天必须巡回检验一次)。检验项冃依图纸、工艺要求而定。5、?成品成品检验按照《XX出厂检验规程》进行。五、抽样规定1、原材料1.1原材料的每一批次都应进行抽样检验。1・2抽样应不低于5%,但不得不少于4件。2、外购件1外购件的每一批次都应进行抽样检验。一般外购件(C类)抽样不得低于5%,但不得少于3件;重要外购件(B类)抽样不得低于10%,但不得少于5件;关键外购件(A类)抽样不得低于15%,但不得少于10件。2.3外购件总件数如低于最低检验件数,需全检。2.4对于重要的配套件的主要项冃采用全检方式。3、?外协件1外协件的每一批次都应进行抽样检验。一般外协件(C类)抽样不得低于5%,但不得少于3件;重要外协件(B类)抽样不得低于10%,但不得少于5件;关键外协件(A类)抽样不得低于15%,但不得少于10件。3外协件总件数如低于最低检验件数,需全检。3.4对于重要的配套件的主要项口采用全检方式。4、?半成品(即工序)抽样4.1一般件(C类)抽样不得低于10%,但不得少于3件;重要件(B类)抽样不得低于20%,但不得少于5件;关键(A类)抽样不得低于30%,但不得少于10件(尺寸精度在6、7、8级的部位必须全检)。4.2重点工序应逐件检验(有防爆要求的防爆面均属重点工序)。4.3当不合格率超过30%吋,检验人员有权拒绝检验,须经操作工返工后再交检验人员检验。5、成品成品抽样不得低于1%,但不得少于1件。六、检验员必须严格执行产品检验制度,坚持对原材料、安标受控零(元)部件、外购(协)件、半成品和成品进行检验。不合格的原材料不准入库,不合格的产品不准出厂。检验屮,按规定的方法步骤进行操作,并做好检验原始记录,确保检验结果的真实性,可靠性,保证出厂产品质量的稳定性。坚持过程的自检和互检,特别对关键工序和特殊工序进行重点控制,确保工艺质量的稳定性。2010-2-15

收藏

分享

举报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