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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信用社精准扶贫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管理办法

上传者:读书之乐 |  格式:docx  |  页数:13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并反馈至乡镇信用社。 Р第二十七条 对脱贫农户的贷款按照本办法要求进行管理直至贷款偿清,停止发放新的精准扶贫农户小额信用贷款。 Р第二十八条 风险预警。信贷人员在贷后检查过程中或通过其他渠道,若发现借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及时进行风险预警,提出有效的风险控制措施,并以书面形式向信用社贷款审批领导小组报告。Р1.借款人无故逃逸、隐匿、被司法机关关押、逮捕等; 2.借款人存在违法经营行为; Р3.借款人生产经营不正常,资产明显减少,还款能力明显降低,影响贷款偿还的; Р4.借款人死亡或家庭主要关系发生经济纠纷的; 5.借款人有拒绝接受贷款监督,挪用贷款或转移收入、资产,贷款逾期,拖欠利息等行为; Р6.其他重大风险事项。 Р第二十九条 贷款催收。信贷人员根据•精准扶贫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台账‣,对即将到期的贷款原则上提前10个工作日按村逐户抄列还款通知,提前5个工作日送达借款人,并收回回执归档管理。Р Р第三十条 贷款展期管理。 Р(一)办理展期的条件。精准扶贫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在借款人还款意愿良好、预期现金流量充分、具备还款能力的前提下,若遇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给予办理展期: Р1.借款人商品确已销售,但销售货款尚未回笼的; 2.受市场、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因素影响,导致借款人生产经营等暂时发生困难的; Р3.贷款期限与实际生产经营周期不匹配的; 4.贷款人认定的其他合理情形。 Р(二)展期申请及审批。借款人不能按期归还贷款确需要展期的,应当在贷款到期前10个工作日,向贷款人申请展期。展期申请应包括但不限于展期的金额、展期的期限、展期的理由、还款计划等内容,最终是否同意展期由贷款人决定。贷款展期按精准扶贫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信贷审批程序和权限进行审批。 Р(三)展期期限。展期时间结合借款人的项目生产周期、销售周期、生产恢复时间等因素合理确定。已展期贷款不得再次展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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