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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性职业中毒医疗卫生应急处置预案

上传者:徐小白 |  格式:docx  |  页数:21 |  大小:87KB

文档介绍
从初次报告后当天起,每24小时将事件的发展和调查处理工作进程进行一次报告。主要内容应包括:事件简要情况(接报时间、发生单位及地址、事件发生经过);中毒患者情况(发病时间、接触人数、中毒人数、死亡人数、中毒主要表现、就诊地点、救治情况);企业情况(工艺流程、使用毒物名称、种类、数量、存在方式);事件发生时,发生地地理环境、气象情况,周围居民居住地等有关情况;样品采集情况(包括患者的血液和尿液,毒物、空气、水源等样品);已采取的控制措施及效果(隔离区、防护区、人员疏散、中毒人员救治、环境污染等状况);中毒事件初步结论。(3)结案报告。在对中毒事件调查处理结束(结案)后24小时内,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对本起事件的发生、发展、处置、后果等进行全面地汇总和评价,以书面形式向旗卫计局进行最终报告。主要内容应包括:中毒事件概况、接报过程、中毒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中毒、死亡的人数、临床表现等情况;调查人员的组成、调查对象的确定与选择、调查的样本数、调查的内容、方法及数据处理等;中毒事件发生单位的基本情况、事件发生时中毒现场的各个生产活动状况;现场和实验室的检测方法和检测结果;中毒事件的结论,包括中毒事件发生单位、中毒人数及救治结果,毒物种类、名称等。4、其他报告⑴接到影响范围跨越辖区的急性职业中毒事件报告后,应当立即通知有关辖区的卫计局,并及时向市卫计委报告。(2)中毒事件发生死亡病例或者可能涉及刑事犯罪的,报告人应当立即报告中毒事件发生地的公安部门。⑶接到急性职业中毒事件报告的卫计局,应当及时向中毒事件相关的其他政府部门通报。(七)预警根据职业中毒报告和调查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专家委员会职业中毒组按职业中毒分级标准确定事件性质和级别,提出预警级别和启动应急响应措施的建议。当出现下列情况时,有关单位应按规定进行急性职业中毒事件预警报告:(1)卫生监督所在监督执法过程中,发现用人单位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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