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进出属地(作业)按照?4.3.2.2?执行。4.3.4?属地交接对于倒班作业的可以实行属地管理权的交接班制度,?交接班后,属地的管理权相应交接。4.3.5?平行属地关系4.3.5.1?非自己部门属地区域的作业,均应事前征得该作业区属地主管的同意,办理作业许可票证后方可作业。4.3.5.2?跨区域作业,应征得不同属地公司的同意,办理作业许可票证时应进行会签?,经同意后方可作业。4.3.6?属地移交管理当其他部门或项目在属地内施工作业时,?属地没有多余的资源或人力进行监管时可办理属地移交。首先双方进行讨论,若达成一致可直接办理属地临时移交,若达不成一致由上一级进行协调解决,作业过程中按照相关属地的安全标准执行,作业完成后,经属地主管组织验收合格后,原作业区的管理权自动移交给属地主管。4.3.7?人员变更管理属地管理不受人员变更(休假、替班等)影响,应与岗位挂钩,属地随人员的变更而进行责任交接。4.3.8?外来车辆管理4.3.8.1?外来车辆进入厂区按照规定路线行驶,到达指定区域后由该属地人员进行监管。4.3.8.2?属地人员在巡视过程中对进入属地的车辆进行监管,?发现不按规定路线行驶、超速行驶等违章行为进行制止。4.3.9?高危作业、作业许可、工作安全分析属地对高危作业、作业许可、工作安全分析负责。涉及高危作业的属地管理参考高危作业管理制度。涉及到作业许可的属地管理参考作业许可管理制度。涉及到工作安全分析的属地管理参考工作安全分析管理制度。4.3.10偏离管理4.3.10.1?属地叠加(含区域移交)部分按照相关属地的最高安全标准执行。4.3.10.2?属地管理出现偏离以上条款时应报上一级属地主管进行批准。5.附则5.1本制度由集团质量安全环保部负责解释。5.2各公司应根据本制度制定实施细则或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5.3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施。质量安全环保部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