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XXXX中心。第十四条责令退出在孵化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园区管委会有权终止孵化协议,责令其在规定时间内退出XXXX中心。(一)?孵化协议签订后持续两个月没有实质性经营运作,未进行办公场地布置、装修,未进行相关设备的安装和调试,也未招聘相关工作人员,企业申请实施的项目未实质性开展的。在孵化期内,连续四天或累计十五天锁门的;(二)?未经园区管委会同意,擅自改变经营范围的;(三)?拖欠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已达两个月,经园区管委会两次书面形式催收仍拒绝缴纳的;(四)?孵化期届满,经XXXX中心三次书面形式督促,既未提出续约,也没有给予必要解释的;(五)?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勒令停止营业或吊销营业执照的(六)?被司法机关裁定破产或执行清算的;(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从事非法活动的。严重违反本办法和XXXX中心相关管理制度,给XXXX中心造成重大经济或名誉损失的。第六章运营模式XXXX中心拟采用事业企业型的运营模式?,政府、事业单位投资,XXXX中心的日常管理按照企业化经营,实现收支平衡。XXXX中心除了房租收入、物业管理收入外,还将加大咨询服务收入、投资创业企业出售股权、房租和咨询服务获取创业企业股权再通过股权出售获取收入等方式。着重为企业提供高附加值的管理咨询和资本服务,解决创业企业在成长过程中遇到的资金和管理问题。目前,XXXX中心拥有1200平方米办公用房和2400平方米干部周企业。根据了解的情况,租用该场地的费用为1元/天/平方米,物业管理费5.5元/月/平方米。企业以租赁方式取得房屋使用权。转房服务于落户第七章入园企业经营状况的评估第十五条建立评估机制:入园企业要按照园区管委会的要求,按期提供生产经营相关状况报表。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附则本办法适用所有申请进入XXXX中心的企业。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行。本办法由园区管委会负责解释。2015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