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保险企业产品创新的动机对于动因复杂的金融创新来说,保险产品创新的动机相对而言比较单纯,换句话说,保险产品创新的出发点是对潜在利润的追逐,其目的是在开辟新的市场空间,因此,其动机更多的是利润导向型创新。保险公司向市场推出新的产品,一来可以首先获取重要的客户资源,并由此带来新的业务领域,推动企业业务的进一步增强,二来也可以有效避免与该领域原有商人的恶性争夺。对保险公司而言,新产品的推动,不仅为该公司开辟了新的业务发展方向,在商场上抢得先机,而且也提高了该公司与其他公司在类似领域的有效竞争力。3.保险产品组合策略(1)保险产品组合概念保险产品组合是指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市场需求、保险资料、公司的经营能力和市场竞争等因素,确定保险产品保障技能的结合方式。保险产品组合应遵循一定的原则,主要有:*迎合客户的要求。保险产品组合的产生都是以保险需求为考量的。*基本保障为主要着力点。保险产品的首要功能是提供安全保障,人们对于保障的需要也是出于人参和财产安全的考量。然而,鉴于经济生活的迅猛发展以及人们生活质量的显著增强,人们已渐渐提高对基本保障的要求,努力寻找范围更广的保障。*增强保险公司的收益为归宿。任何事物的发展都要遵循一定的顾虑,保险产品的组合也不例外,它也必须遵照保险市场的经济发展规则,即以最少的投入获得故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因此,在进行保险产品的组合Z前,保险公司必须以较为客观、科学的方式确定保险的责任范围以及其收费的比例,釆纳适当的推销途径和策略。*促进保险产品的销售。在保险产品组合之后,虽然保险的范围相较以往更为广泛,保险的费率也有所攀升,但必须寻找更为迎合投保人需求的、切办保手续更为简捷方便的保险产品,唯有此,才能真正促进保险产品的销售。此外也必须衡量保险产品的整体性。保险产品组合包括组合广度、深度和密度(关联性)三个因素,确定保险产品组合就要有效地选择其广度、深度和密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