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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高校非物质文化遗产艺术课程体系的创设与构建[权威资料]

上传者:随心@流浪 |  格式:docx  |  页数:10 |  大小:21KB

文档介绍
应重视过程性评价和差异性评价,关注学生对本课程的学习态度,课上参与学习的积极性,以及课后学习反思和再思考的深入程度。在评价方法上,教师可根据评价目的、评价内容的性质,通过作品展示、现场表演、实物制作、交流互评、学习档案记录等多种方式来评价。评价的差异性应考虑到学生个人的专业学科、知识水平和接受能力的不同,设立正确的评价定位,制定多种切合实际的评价标准,尽可能做到使每位学生获取符合自己能力的进步和成就感,能真正体现本课程的价值。结语在广西高校开设具有广西本土特色、适合广西高校学情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艺术课程,顺应全球性抢救与保护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化潮流,响应我国政府关于抢救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号召,是文化部“十二五”计划当中很重要的一项内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的一次有益探索与实践,符合当前新世纪高校教育的发展要求,对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传承民族精神和弘扬爱国主义意义重大。应进一步有规模、有步骤、有计划地开展教学研究与实践活动,从而构建一套完整的课程教学体系。(注:本文系2013年度新世纪广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一般A类项目“广西高校‘非物质文化遗产’艺术课程的创设与实践”的阶段性研究成果。项目编号:2013JGA166)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2011年2月25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中央政府门户网站2月26日受权发布于g/2011-02/26/content_1811128.htm,来源:新华社。[2]尹书月.城市“三年人变样”,文化怎么变,之校园文化:学校是城市[N].燕赵都市报,2008-11-03//转引自靖桥等.河北非物质文化遗产与高校课程相融合的可行性研究.河北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10(3). [3]孙纪成.系统论理论及其现实意义[J].河北学刊,19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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