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单位进行定点采购,并向供货方索取该批食品的卫生检验合格证。3.采购食品时向供货方提出具体质量要求,亲自查看食品质量,包括熟食检查等。4.采购粮食、食用油、肉类、蛋类、禽类、乳制品、调味品、食品添加剂等,均要向供货方索取检验、检疫报告单(证明),索取各类证件,建立索证台帐。5.采购定型包装食品要查看包装标识是否齐全,是否有生产日期、保质期等,标识不全的不应采购。6.腐败变质、发霉、生虫、虫蛀、有毒有害、掺杂掺假、质量不新鲜的食品不得采购,非定点屠宰的生猪肉不得采购。7.采购食品时应防止运输过程中的污染,供货方运货的要严格进行检查,如受到污染,应拒绝接受送来的食品。食堂食品验收登记制度1.食堂采购人员采购原材料时,为保证全校师生的食品卫生安全,必须定点采购食品。2.不采购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的食品和原料。3.不采购无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供应的食品及原材料。4.采购前对产品进行查验:(1)产品一般卫生状况(包装是否完整清洁、是否有感官不良)、产品合格证明和产品标识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2)从食品生产企业或批发市场批量采购食品时,应查验食品是否有按照产品生产批次由符合法定条件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或者由供货商签字(盖章)的检验报告复印件。不能提供检验报告或者检验报告复印件的产品,不得采购。(3)生猪肉应查验是否为定点屠宰企业屠宰的产品并查验检疫合格证明;采购其他肉类也应查验检疫合格证明。不得采购没有检疫合格证明的肉类。5.采购农贸市场的食品及原材料应当新鲜,价格合理,并按每天食谱所定数量合理采购,严禁购买病死畜禽等动物食品。必须2人以上进行采购,并记录清楚,购买时间、地点、售货人的情况和联系电话。6.采购食品,必须向食品经营者索取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和食品检验合格证复印件,有的食品要有QS标志(质量安全认证)。7.食品采购回来,要有专人验收,并有验收记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