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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突出问题总结

上传者:似水流年 |  格式:docx  |  页数:3 |  大小:16KB

文档介绍
者继续侦查;五是接受人民检察院立案监督不够,对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立案、纠正不应当立案意见不认真回复执行;六是弄虚作假,漏报、虚报、瞒报、篡改立案统计数据、不如实统计上报。为确保立案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市森林公安局成立专项领导小组,把专项治理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落实专题研究,制定四项具体实施方案。 8月31日省森林公安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立案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统计上报工作的通知》,为了进一步加强统计报表工作的管理制度,进一步提高统计报表的填报质量,更加方便省森林公安局对我市立案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际情况的掌握,我市立案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于9月1日,组织督察、法制、刑侦等部门以及县区森林公安机关的主要领导同志召开专题会议。会上首先由赵明宇副局长详细讲解了新下发专项治理统计报表的各项填报内容,并提出了市局对统计报表工作的具体要求,各单位重视此项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坚决杜绝漏填、漏报或延迟上报。然后由法制科于明科长解答各单位提出的在填报新统计报表时遇到的问题,以及填报时应当注意的事项。最后由陈汝恩局长作重要讲话,他提出各单位在认真做好、做实立案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具体工作的同时,要进一步加强统计上报工作,要将统计上报工作的情况作为此次专项治理工作的一项重要考核指标,要求各单位一定要重视,必须安排专人负责,未按程序审核审批的不得上报。会上还决定将9月份定为“规范立案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统计上报工作”的专项治理月,联合检查小组在对各单位上个月刑事警情接警情况和立案情况进行检查的同时,对各单位关于省森林公安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立案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统计上报工作的通知》和市局会议精神的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确保了我市在统计上报工作的专项治理月期间,进一步完善了统计报表工作的管理制度,并有效提高了各单位统计报表的填报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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