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派出所立案突出问题自查自纠报告Р为确保立案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取得实效,陵阳森林派出所按照省、市、县森林公安机关的统一部署, 密切结合实际,于5月18日-25日对2014年度以来的162起警情逐一分类进行了梳理、全面自查,警情类别分别为: 2014年陵阳森林派出所共接报警115起,其中受理上报刑事案件7起,立查林业治安案件1起、行政案件45起,受理、调处涉林纠纷共计18起,公民求助4起,误报案件41起;2015年1-5月,陵阳森林派出所共接报警47起,其中受理上报刑事案件1起,立查林业行政案件16起,受理、调处涉林纠纷共计16起,误报案件14起。经过民警认真、细致、全面自查,未发现推诿塞责、有案不受、有案不立、立而不侦、违规乱立、隐案瞒案、统计不实等突出问题。在立案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中,该所做到了: Р一是密切联系协作。所内民警要做到互通有无,相互联系、相互学习,与其他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通力合作。 Р二是主动接受检察机关和上级机关对涉林案件的立案监督,加强与林业其他部门协作,及时对疑难复杂问Р题进行沟通会商、责任倒查,及时做到派出所内部自我检查,并积极接受各界监督。 Р三是落实治理责任,成立由所长担任组长、副所长担任副组长、全体民警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对待专项治理,坚决纠正突出问题,切实维护法纪刚性,真正做到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相统一。 Р下一阶段,陵阳森林派出所将按照立案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的要求,进一步规范“三个系统(即接处警系统、行政案件和刑事案件办理系统)的运用,健全受案登记制度,完善立案审查制度,按时上报专项治理工作信息,确保专项治理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