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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道德与法治》课程标准(人教版)

上传者:业精于勤 |  格式:docx  |  页数:22 |  大小:31KB

文档介绍
部分,集中体现了本课程的指导思想和核心价值,是课程的灵魂所在.在教学中深刻地理解课程的本质,是实施课程的根本,也是保证课程质量的最重要、最基本的条件。    (二)全面把握课程目标   课程的目标是本课程的宗旨和价值导向。目标的四个方面是一个有机结合的统一体。在教学过程中应全面地把握目标,始终把培养品德良好、乐于探究、热爱生活的儿童作为教学的出发点和归宿。改变追求表面的学业成果,忽视儿童的精神成长,忽视深层的志度、观念、思维方式、情绪情感发展的倾向;改变偏重道德说教、偏重形式,忽视儿童的真实体验与良好行为习惯形成的倾向;改变偏重知识灌输或技能训练,忽视儿童的好奇心与实践能力,特别是创造能力发展的倾向,确保课程目标的全面实现。    (三)正确认识教师的角色和作用   在本课程中,教师是儿童学习的支持者、合作者、指导者。在教学中,教师不是单纯的知识传授者,不是“教”教科书的人,而是努力为儿童创设适宜的活动环境与条件的支持者;与儿童共同进行活动的合作者;在参与儿童活动的过程中,引导活动向正确方向发展,带领儿童向着课程目标前进的指导者。    在本课程中,教师的主导作用主要通过寓教育于活动之中来实现。儿童在教师的支持和引导下,通过亲历活动去达到教育目标。   (四)把了解儿童作为教学的基础    鉴于本课程的性质和特点,教学必须以深人地了解儿童为基础。教学的每一个环节都需要在了解儿童的实际生活和发展状况,掌握每个儿童的特点和各不相同的需要,了解其所在的家庭和社区的状况等基础上进行。(参见图1)    (五)以活动为数与学的基本形式   通过引导儿童主动参与各类活动来进行教学,是本课程教学的一大特点。在本课程中,儿童获取知识的主要途径是通过活动主动地进行建构,而不是依赖教师的直接传授。教学应引导儿童通过观察、调查、讨论、参观、访问、制作、种植、饲养、交流等多种方式进行学习,与环境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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