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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与法治》课程标准

上传者:梦&殇 |  格式:doc  |  页数:20 |  大小:86KB

文档介绍
童学习的支持者、合作者、指导者。在教学中,教师不是单纯的知识传授者,不是“教”教科书的人,而是努力为儿童创设适宜的活动环境与条件的支持者;与儿童共同进行活动的合作者;在参与儿童活动的过程中,引导活动向正确方向发展,带领儿童向着课程目标前进的指导者。 在本课程中,教师的主导作用主要通过寓教育于活动之中来实现。儿童在教师的支持和引导下,通过亲历活动去达到教育目标。 (四)把了解儿童作为教学的基础   鉴于本课程的性质和特点,教学必须以深人地了解儿童为基础。教学的每一个环节都需要在了解儿童的实际生活和发展状况,掌握每个儿童的特点和各不相同的需要,了解其所在的家庭和社区的状况等基础上进行。(参见图1) (五)以活动为教与学的基本形式  通过引导儿童主动参与各类活动来进行教学,是本课程教学的一大特点。在本课程中,儿童获取知识的主要途径是通过活动主动地进行建构,而不是依赖教师的直接传授。教学应引导儿童通过观察、调查、讨论、参观、访问、制作、种植、饲养、交流等多种方式进行学习,与环境互动、与同伴合作,来获得对自然与社会的亲身体验和感受,获得丰富的知识或经验,获得创造性和实践能力的发展。图1品德与生活课程实施环节示意图 (六)教学过程的注意点 1.教学准备 (1)尽可能通过多种方式了解儿童爱其家庭、社区的实际状况,重视做好课前的学情分析,根据不同地区与班级儿童的实际,制订有针对性的教学活动计划。 (2)教学活动的目标力求全面、明确、具体,并能通过活动得以实现。 (3)活动计划要注意个别差异,关注有特殊需要的儿童,考虑如何帮助每个儿童找到适合自己的活动,以促使他们积极地参与。 (4)教学活动时间的安排要根据活动内容,有相对的灵活性、开放性。教学可计划在一课时内完成,也可持续几课时或一段时间;可在课堂上完成,也可安排必要的课前准备活动或课后延伸活动来配合。 2.教学内容选择 (1)源于儿童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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