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创新团队。具体创建指标体系见附件1。三、办法程序 1.各地各校按照“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的基本条件和具体指标,制定本地本校工作安排、实施措施、奖励办法等,因地制宜地开展创建活动。 2.申请认定“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教育部直属高校向教育部申报;有关部门(单位)所属高校通过所属部门向教育部申报;地方所属高校向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申报,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遴选,根据推荐名额向教育部申报。 3.教育部委托相关组织和专家,采取材料审核和实地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进行认定。四、奖励措施坚持精神奖励、典型宣传与发展支持相结合。教育部将在重大教育改革试点、重大工程项目建设中,把“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的创建情况作为一个重要观测指标。对认定为“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的,颁发牌匾和证书,并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加大支持力度,组织开展跨领域的学术交流、联合攻关、研修培训以及与地方产业技术需求对接等活动,加强团队突出业绩和典型事迹的宣传。“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成员在申报“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等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各地各校要结合现有科研计划和人才计划,在拓展发展通道、承担科研任务、提供保障条件、加大激励力度等方面对认定通过的“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给予重点支持。五、首批认定根据工作安排,拟每年认定一批。XX年年底前认定200个“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请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分配的名额(附件2)、中央部门所属高校按照每校1个名额申报。请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教育部直属高校于11月30日前将《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申报表》(附件3)、《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推荐汇总表》(附件4),连同开展创建活动的情况报告,报送教育部教师工作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