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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迁子女管理制度

上传者:梦溪 |  格式:docx  |  页数:2 |  大小:16KB

文档介绍
发展、推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以及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是各级政府的共同责任。学校要加强宣传,切实提高认识,转变观念,坚持依法治教,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深厚的感情和满腔的热情,协调各方力量,尽心竭力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稳定的环境中就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二、明确责任,切实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我校各班教室要明确职责,将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问题作为义务教育普及工作的重点来抓,将其纳入基础教育发展的总体规划中,我校要积极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创造条件,确保流动人口子女,特别使进城务工就业农民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的权利得到保障。要畅通入学渠道,降低就学门槛,简化就读手续,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与城市儿童少年一样就近、方便、免试、免费接受义务教育。三、强化管理,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制度。我校努力改善办学条件,加强队伍建设,优化教育教学管理,完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学制度,提升办学水平,切实提高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的保障水平,使他们与本市居民子女一样能够接受到较高水平的教育,顺利完成义务教育。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学校应为其建立义务教育学籍。进城务工农民随迁子女与本地学生实行“三同待遇”(同进公办学校,同编班级,同享各项政策),在学生管理、评优奖励、入队入团、考试竞赛、文体活动等方面城市儿童少年同样对待。同时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帮扶活动,对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实施人文关怀,帮助他们增强学习自信心,不断提高他们的学习兴趣和成绩。坚持“免试、免费”的原则,严禁对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人为设置障碍。学校要严禁举行各种形式的入学考试或测试,平等对待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统一收费标准,严禁以任何理由和任何名义向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收取“借读费”、“赞助费”、“捐资助学费”等。同时,将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纳入当地家庭贫困学生救助范围。洮北区铁路第二小学2016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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