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自愿加盟甲方的连锁服务体系,接受甲方的经营理念和经营模式,遵守甲方加盟连锁的有关规定和制度,接受甲方的业务指导和管理。Р 二、乙方要按照有关规定缴纳加盟费和保证金(具体合同另有规定)。Р 三、乙方加盟后,仍然保留原有的独立法人和经营实体资格,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独立承担债权债务和法律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民事责任和法律责任。Р 四、为了树立“双汇”的品牌形象,乙方要按照甲方的总体设计要求对所属店面进行改造,包括标志标牌、店面形象、店容店貌以及商品的陈列等等。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VI总体设计方案,并对其技术和装饰过程进行审查和指导。Р 五、甲方向乙方提供商品资源,和各种相关证照及动检证明,并承担肉类税,乙方从甲方购进商品结算方式原则上为现款现货,不拖欠,不铺底销售,确保甲方物流和资金流的合理畅通。Р 六、甲方严格按照“物美价廉,适销对路”的原则向乙方提供商品货源,当产品因原料和市场原因出现价格变动时,甲方需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否则,乙方有权要求补偿拖延时间内造成的损失。Р 七、甲方要不断扩大产品货源,千方百计满足乙方对商品花色品种的增长和需求。Р 八、在商品的销售中,若因商品品质问题而造成消费者投诉或业务纠纷时,乙方要向消费者先行赔付。如属于甲方商品原因,甲方要承担全部责任;如属于乙方保管、销售不当等原因,由乙方赔偿并承担由此造成甲方商誉上的损害。Р 九、为确保“双汇”的整体形象和商业信誉,乙方要接受每年的不定期考评及“五统一”的管理模式。即统一标志形象;统一商品配送;统一信息联;统一销售价格统一服务标准(本条款在具体操作时另议)。Р 十一、为了提高“双汇”现代化管理和经营水平,乙方应具备现代信息连接和传递手段,配备电脑和传真以及收银设备,以便实现上看样订货,上配送和货款结算等服务,并及时提交信息反馈表格,便于甲方了解市场并及时做出调整,以保证双方更好的发展和盈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