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查项目设备、大型专用设备采购情况。重点审查政府采购批准的设备项目与合同约定采购的项目、实物设备验收单名称、数量、单价等是否相符,审查是否存在私自更改政府中标采购结果,或违规采购大型设备、大宗物资,防止在资产设备采购活动中产生贪污腐败的违规违纪现象。Р 五、审查财务管理情况Р 1、审查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与执行情况。根据国家和地方财政部门颁发的《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财务会计法规,审查被审计单位是否结合单位实际建立完善了预算管理、固定资产管理、财务管理、会计核算、财务会计人员岗位职责等制度规定,其制度规定是否健全并得到有效落实和执行。重点审查大项支出是否大量使用现金,资金管理是否安全,银行账户是否按规定开户设置,会计出纳岗位、财务印鉴是否分离等情况。Р 2、审查往来款项中是否存在核算收入支出的现象。重点审查上级机关业务部门和其他部门拨入的专项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等,应该纳入预算范围而在往来科目中核算收支的行为,防止乱开支、乱花钱,以致出现转移、隐藏资金设立“小金库”的违纪问题发生。Р 3、审查债权债务清理情况。审查是否存在债权债务清理不及时,长期挂账的债权造成单位家底不实。重点审查本单位人员个人借款情况,是否有审批手续、是否有大额借款长时间不还的现象,防止占有国家资产资金的现象发生。审查往来科目核算的正确性、规范性。Р 4、审查事业性收入和其他收入情况。重点审查政府非税收入、出租资产收入、其他经营性收入情况,审查非税收入是否及时足额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出租收入和经营性收入是否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数额及时足额收入入账,防止出现直接坐支收入或挪用资金的违规违纪现象。审查票据管理使用的规范性、严肃性。Р 5、审查财政集中支付的零余额账户管理使用情况。重点审查是否存在零余额账户与基本账户混为使用,出现资金管理不规范,导致出借或挪用资金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