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预览

2017年最新某某地区党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议事规则(印发版)

上传者:梦溪 |  格式:docx  |  页数:8 |  大小:30KB

文档介绍
定事项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及相关单位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督促检查并向领导小组及时报告有关情况。Р(二)文件审批制度Р1.以领导小组名义印发的文件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或有Р关单位负责起草,经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人审核后,报请领导小组组长或常务副组长审定并签发。Р2.以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文件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或有关单位负责起草,经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和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人审定并签发。Р3.领导小组讨论审议的重大事项,经讨论后如需以区委名义印发,按规定程序报区委批准。Р(三)工作报告制度Р1.实行工作季报制度,成员单位每季度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党建工作落实情况,领导小组根据需要适时听取成员单位汇报。Р2.每年年底,领导小组向区委报告本年度全区党的建设工作情况,包括开展党建工作的主要举措、成效、经验、存在问题及建议等,并提出下年度工作意见。Р(四)调查研究制度Р1.每年制定调研计划,确定调研课题,对党建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组织开展调查研究,调研具体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落实。Р 2.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每年确定1-2个课题开展调查研究。Р(五)工作联络制度Р Р1.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明确一个综合性科室为联络机构,并确定科室负责人作为联络员,负责与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联系。联络员工作变动时,成员单位要及时予以调整,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Р2.领导小组办公室可根据工作需要,召开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具体落实领导小组会议议定的有关事项。Р(六)督导指导制度Р1.按照领导小组的部署,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对党的建设重点任务、重点工作开展1-2次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推动工作落实。督导检查结果经组长同意后,及时向镇(街道)和成员单位通报。Р2.加强对镇(街道)领导小组的联系指导,年初报告工作计划,年底报告工作总结,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定期列席镇(街道)领导小组会议,提高议事质量。

收藏

分享

举报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