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预览

2016年某县财政局党组工作规则

上传者:随心@流浪 |  格式:doc  |  页数:10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量解决问题和矛盾的能力。Р党组召开民主生活会要切实保证质量。民主生活会的主题应当按照上级党组织的要求、针对党性党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确定。党组成员在民主生活会上,应当针对自身存在的廉洁自律方面的问题以及党员、群众、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下级党组织提出的意见,负责任地作出检查或说明,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Р党组召开民主生活会,一般应提前向县委及县纪委、县委组织部报告,会后按规定向相关部门报送会议情况。Р第二十三条党组应当将党建工作作为总体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列入议事日程,每年安排时间专门听取党建工作汇报。Р第二十四条党组成员严格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深入开展基层调查研究。到基层要轻车简从、减少陪同、简化接待,减轻基层负担。Р第二十五条党组成员是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主体,要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的监督。Р第六章责任追究Р第二十六条党组书记每年应向县委报告履职情况。党组及党组成员每年应当接受县委的履职考核。Р第二十七条党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及其他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Р(一)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上级党组织指示和决定不及时不得力的。Р(二)因违反决策程序或者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Р(三)干部选拔任用方面出现重大问题的。Р(四)不认真履行从严治党责任,造成本单位党组织软弱涣散、党建工作削弱的。Р(五)不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Р(六)擅自公开发表或者出版同上级党委要求及党组决定不符的讲话、报告、文章、著作的,或者在互联网上发表同上级党委要求及党组决定不符的言论的。Р(七)泄露应当保密的会议内容和讨论情况的。Р(八)对其他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行为负有责任的。Р第七章附则Р第二十八条本规则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收藏

分享

举报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