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机构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 对规范性文件进行Р审核、备案,并严格按照有关制度,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执法行Р为的合法性和适当性进行审查。 同时, 执法监督机构还负责对各执法Р科室开展社会监督员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执法股室核实、 解决社会Р监督员反映问题等情况进行监督和回访。Р第十一条?执法监督机构在执法监督过程中, 对受理投诉、 举报及Р发现的交通执法人员违法案件,发放《执法监督书》。受送达的部门Р要按照要求准备相关的材料,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发送部门。Р第十二条?所执法监督机构在执法检查和案件抽查过程中,?发现有Р违反行政许可规定、行政处罚规定的科室和个人,将依照《交通行政Р执法错案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进行处罚; 对不合格的案卷责令限期Р改正;对处罚错误的案件,责令重新审理。因执法错误引起行政赔偿Р的,要依法进行追偿。Р第十三条?所执法监督机构在对检查过程中, 发现的宣传法规不到Р位、法规执行不到位及法规理解错误、运用错误等问题,必须予以纠Р正;对检查结果为不合格的股室,限期培训整顿,并按照有关规定追Р究其领导责任。Р第十四条?对违反廉政纪律,贪污腐败、徇私枉法、索贿受贿的领Р导干部和执法人员,暂扣其执法证件,并给予相应行政处分,触犯刑Р律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Р第十五条?对无故拖延行政执法监督决定或妨碍行政执法监督检Р查工作的股室,责令其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对该单位负责人给予Р批评或行政处分。Р对无故拖延行政执法监督决定或妨碍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执法Р人员,执法监督人员可暂扣其执法证件,责令其限期改正。情节严重Р的或拒不改正的,可给予其行政处分或调离执法岗位。Р第十六条?对严格遵守执法监督制度, 年度考核评议等级为优秀的Р执法股室,给予表彰奖励;对严重违反本制度,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Р股室,将追究其领导责任,并在全局通报。Р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